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电子版 >> 理论评论 >> 文化论衡 >>

莫忘礼义廉耻
发布时间:2008-07-15 10:31 来源: www.ccdy.cn 作者:章仲锷

字体:  
    
    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其特质有一条,就是有耻感,即羞耻之心。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对于寡廉鲜耻的人,老百姓会讥之为“没脸没皮”。当今时代,提倡“八荣八耻”,人们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准绳,在遵纪守法的大前提下,做个有道德、有追求、有责任感的人,是我们共同的趋向和奋斗目标。然而,生活中会有一些无耻之徒出现,还常听到不和谐的噪声。这一点无足为奇。

    常见的恬不知耻者有几种类型。一是极端自私,只钟爱自己,把个人的惬意建立在别人的不幸上,小则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无视集体利益;大则冷漠无情,只图自保,甚至见死不救,落井下石。最极端的例子, 是此次汶川大地震中的那位中学教师。他置学生于不顾,抢先逃命,事后还扬扬得意地夸耀自己的无耻逻辑,说除了自己的女儿,连亲娘也不理云云。这样的行径,还要网上发帖,电视上做节目,真是无耻之尤。

    再是利令智昏,欲壑难填,为了发财和出名,不择手段,甚至弄虚作假,欺骗公众。这样的人,轻则身败名裂,重则触犯刑律。常见的如“文抄公”的“作家”,吃兴奋剂的运动员,伪造中奖彩票的财迷等。最近的例子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周老虎”,居然敢拿脑袋当赌注。但是,假的就是假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最终麒麟皮下还是露出了马脚。

    还有的是浑浑噩噩,举止乖张,超出常规,有违公德者。像那些满口污言秽语,行为不端的;或是以“另类”自诩,视通常的文明礼貌为束缚,忘乎所以,肆意胡来的;还有那帮疯狂的“粉丝”和追星族。这方面比较典型的,像前不久那位年轻的女性,追星追到香港,以家破人亡为代价,来满足一己的无理需求。非但无人同情,相反被认为是不识人间尚有羞耻事。

    以上种种,大多不悖法纪,却有违做人的基本道德;不犯律条,却说起来令人汗颜脸红,而当事者竟不以为耻,这不能不让我们震惊。在当前众志成城,全民抗灾,迎接奥运的时日,你可以不崇高、不伟大、不先进、不公而忘私,但至少不能没羞耻,无心肝,泯灭是非,没有自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形象,我们应该自觉地做一个遵法纪、讲公德的公民,这是起码的底线。庶几人人要脸,常存耻感,必将大大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人性化的弘扬。我们期待着。
 
字体:   | 打印 | 关闭 |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相关新闻: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