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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地处南北交汇地带,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与外界长期的融合、扬弃,逐渐形成了以三秦文化、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为底蕴的地域文化。经过近两年的全面普查,目前安康市共整理出“非遗”名录110余项,涉及表演艺术、口头传说、民间文学、手工技艺等多门类,其中汉调二黄、紫阳民歌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平利弦子腔、小场子、八岔戏、安康道情、龙舟节等已被列入第一批省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另有24项被列入第一批市级“非遗”代表作名录。
保护存在困难
安康市“非遗”保护工作自启动以来,积极而富有成效。但保护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民间文化现象极其复杂,许多历史文化现象受地理、人居、社会发展等环境的影响发生了变异,有的已不知其渊源,有的不能考证其演变过程,文字表述和材料成型十分困难;有些文化现象不存在普遍性,仅是部分或个体的表象,这类文化现象可否录入“非遗”名录,对其标准的衡定难以把握;一些依靠口头传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部分传统技艺濒临消亡,不少珍贵实物与资料难以收集、保存;管理尚不健全,保护工作缺乏严格的制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养等环节还相当薄弱;部分县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着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对“非遗”的利用和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安康历史文化积淀厚重、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实行调查走访、座谈交流和重点普查相结合,从民俗类入手,逐步深入到口头传说、民间器乐、手工技艺、民间歌舞、民间制造等领域,广泛走访调研,科学归类,对其表现形式、流传区域、历史沿革、传承现状、保护价值等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重点“非遗”进行活态整体性保护。
传承根基在民间
传承要扎根民间,重保护更重延续。安康市平利县曾经有一位卖菜的妇女,很普通的人,很普通的菜,但她叫卖的方式却与众不同——用平利县独有的“弦子腔”叫卖蔬菜,来她这里买菜的人印象深刻,回味无穷。她的生意一直很好。这种歌唱让人们看到,民间艺术的土壤在民间、根基在民间,其艺术生命也在民间。
外来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冲击使得许多民间艺术所生存的文化土壤迅速流失,这些为我们生活中增添色彩和欢笑的民间艺术正面临着“断代”之痛。民间艺人现状调查表明,身怀绝技的艺人大多已人到老年,且往往生活困难,普遍面临技艺失传、徒弟来源短缺等问题。独门绝技,口传身授,往往因人而存,人亡艺绝,很多手中掌握着“绝活”的民间艺人都担心老祖宗的技艺在自己这一代失传。而这些流传了不知道多少代的艺术,也可能随着一个人的去世而消失。
谁来传承
“非遗”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在“非遗”的大部分领域,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身授而得到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在这些领域里,他们可能是家族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也可能是社会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他们是“非遗”的活的宝库。正因为传承人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决定“谁来传承”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的普查表格都设有传承人一栏,然而并非所有的“非遗”项目都要评选传承人,是否评选传承人要视情况而定。由群体传承,没有相对指定性传承人的项目不需要也无法评选传承人,如一般节日、庙会、习俗等(重大庙会、节庆、祭典、药市等由专人指挥协调的庞大复杂的活动,需要区别对待);而由专门职业人员从事并传承的项目则必须评选代表性传承人,如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各种表演艺术、传统医药等。
因此,必须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评选传承人的标准,各省才能根据这一标准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操作。
如何传承
有关方面应明文规定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传承人的工艺或艺术技能以及他们开展传艺、讲学、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每个传承人都应该完整保存其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依法开展展示、传播“非遗”等活动,并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新传承人。
要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对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落实扶持政策,并落实传教带徒的奖励政策。鼓励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加强中青年艺术骨干的培养,使民族民间艺术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同时,应注重宣传与教育,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创新宣传,为民间艺术的传承注入新的活力。
要积极推行以生命的形式传承与保护“非遗”,如民间舞蹈、民间杂技、民间音乐、民间戏剧等表演艺术形式;将一些已失去生命传承的“非遗”实物,尽可能还原为以生命传承为主导的“非遗”形式,如传统乐器、传统建筑艺术、传统烹调艺术等;对“非遗”内容作拷贝式的、物化的保护,如录音录像、文字记述、物体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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